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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办理出国(境)申报程序指南

稿件来源:研究生院 | 作者:zxy | 发布日期:2015-11-18


 
 
一、简易程序
研究生从网页(研究生院——学生管理——表格下载)下载《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报表2013版(附个人声明)》→填写此表,由导师及所在院系行政、党委签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报表》、个人声明及国(境)外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复印件、保单(自行购买保险的同学)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管理处208审批→申报6个月以下的研究生还需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访管理科办理审批手续→研究生管理处将审批结果告知院系及研究生本人→返校后持往返签证登记。
二、具体要求
1、下载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报表2013版(附个人声明)》1份(内含注意事项及个人声明)。提交《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报表》时,请检查表内导师、院系行政、院系党委(党总支)的审批手续是否已经完成、印章是否齐备。涉及使用导师科研经费或其它校内经费的,需要到中山楼205财务处签署意见。
2、提交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1份。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公派项目请先行前往研究生院106戚老师处办理手续,可以不提供邀请函。
3、阅读《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注意事项》,填写后附“个人声明”一式三份,本人自留一份,所在院系一份,研究生管理处一份。
4、必须查验购买境外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如果邀请方不提供保险,请先行购买。可以选择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购买学校选定公司(美亚保险)的境外意外伤害保险,并在申报表“申请人承诺”最后一项勾选,自行购买保险的同学需要提供保单。
5、出国(境)六个月以下的,还须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访管理科(中山楼一楼)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6、出国(境)一个月以上的,学校将停发奖助金或普通奖学金。返校办理回国登记并填写恢复奖助金发放的申请后将恢复发放。
7、回国后需本人带护照、学生证到南校区研究生烟208办理回国登记。
8、办理地点:南校区研究生院208室。联系电话:84037873。

 研究生院相关链接:
“办理研究生请假、出国(境)进行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程序”: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h/81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