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院设备使用与管理条例
稿件来源: | 作者:国际商学院 | 发布日期:2007-12-21
一、学院的设备只可用于学院活动。
二、学院学生借用设备时,借用人首先需填写《国际商学院设备借用登记表》(见附件,可下载),然后交给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审批,最后再到学院办公室办理设备借用手续。
三、设备的出借期一般为5天,如有特殊情况,借用人可到学院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一个周期(5天)。
四、任何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均不准私自拆卸,以及变更软、硬件配置。对不遵守本规定损坏设备者,按损坏程度给予赔偿。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造成非正常损坏,借用人需承担经济责任。
五、借用人不得随便将设备转交他人使用,否则如果出现设备缺损情况,借用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设备使用完毕后,借用人应尽早交还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设备管理人员须清点设备数量,检查设备工作情况,确认完好无损后借用人方可离开。如有损坏,借用人须承担设备修理等费用。同时管理人员要写明情况报告,经双方签名后备案。
备注:
学院DV和数码相机维护与保养注意事项:
(一)、设备放置时需正立向上,切不可倒置或倾斜放置。
(二)、设备不可近水和火。请勿在潮湿或者特别高温的室外使用。
(三)、请勿用手触摸设备的镜头。若有杂物附着,只能交由设备管理人员用专业保养品清除和维护。
(三)、请勿把镜头直接对准强光,如烈日和高亮度镁光灯等,以免损伤使用者视力和破坏设备的感光元件。
(四)、使用设备时必须把电池电量耗尽才能重新充电。充电过程中,刚通电时充电器亮红灯,充电完成时则会亮绿灯。
(五)、请勿修改或删减设备里面的软件。一般来说只需对固定文件夹里的视频和图像文件进行操作。
(六)、设备相关的说明书、数据线和软件光盘等文件请借用人妥善保管,学院仅有一份。
附件: 国际商学院设备借用登记表.doc
国际商学院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更新